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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揭阳榕城区民政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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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揭阳市榕城区婚姻登记处、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不足问题,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风险,推动全区民政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揭阳市榕城区民政局委托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3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一)婚姻登记服务人员共5名。

职位描述:负责婚姻登记数据的统计上报和信息化工作;解答群众婚姻法律法规和有关婚姻登记问题的咨询;为婚姻登记当事人和有关部门提供查阅婚姻登记档案服务;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协助完成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共28名,如下:

区民政局:6名

仙桥街道:3名 梅云街道:3名

榕东街道:2名 中山街道:2名

西马街道:2名 榕华街道:2名

新兴街道:2名 东阳街道:2名

东升街道:2名 东兴街道:2名

岗位描述:从事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信息管理、政策宣传等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行良好,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较强的基层公共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迅速掌握并熟悉相关政策,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精神,热爱民政工作,能胜任婚姻登记等民政业务工作。

(二)学历条件: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民政工作经验、社会救助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非全日制大专学历,其中,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能熟练运用 office等办公软件的人员、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年龄条件: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2001年7月1日至1984年7月1日出生,具有民政院校毕业者提供相应证明可适当放宽)。

(四)招考对象:揭阳市户籍生源,户籍确认时间截止2019年7月10日。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社会救助工作的。

三、工作待遇

按每人每月2400元标准发放(其中包含商业意外险50元/月及其缴纳基本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所需的个人及单位负担部分的费用)。

四、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16日至7月20日。报名受理时间:早上9:00-12: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望江北路凤林段环卫车队东侧1号(联系电话:0663-8634789 微信号:at06638634789)。

五、报名方式

(一)本次招聘采取统一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考一个职位。

(二)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报名:

(1)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专业证书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2)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1式4份。

(3)本人免冠2寸彩色照片8张。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资格审核通过由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致电通知,准考证须由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领取。

(四)领取准考证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望江北路凤林段环卫车队东侧1号。

(五)报考人员应诚信报名,如发现填报个人信息及提供相关材料、填写报名内容不一致、不真实不准确,或有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六、资格审查

报名完成并初步资格审核合格者,由揭阳市榕城区民政局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七、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制卷、统一时间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公共文化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内容为公共文化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20。

(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面试对象。以笔试总成绩,按不同岗位招聘人数分别以成绩高低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八、面试

(一)面试采取现场问答形式。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及相关方面的问题,由应聘者独立回答评委提出的面试试题,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言行、举止等方面情况,每位应聘者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二)每位评委根据应聘者应答情况现场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评委评分总和的平均值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三)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由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致电通知。

(四)成绩公示:面试结果由微信公众号“聚一劳务”及公司网站(www.juyilaowu.com)发布;同时由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致电通知。

九、体检和考察

(一)由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指定并委托具备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负责体检,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工作在接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人选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等资料,主要通过对考察人选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核实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表现、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十、聘用期间的管理

专职人员日常管理由揭阳市榕城区民政局和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加强宏观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使用的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十一、公示

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成绩公示:由微信公众号“聚一劳务”及公司网站(www.juyilaowu.com)发布;同时由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致电通知。

十二、补录

若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则根据对应专业面试成绩顺延至下一名进行体检、考察。若本次招聘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将进行二次补录。

十三、录用

录用人员由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负责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在规定日期派遣至工作岗位。

录用人员必须服从揭阳市榕城区民政局安排参加岗前培训,由揭阳市榕城区民政局负责调配、管理。聘用人员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聘用人员未能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与之解聘。

十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出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证件不齐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由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

2019.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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